書籍借閱規範

做個值得信任的人

“不守諾言的人
通常永遠沒有下一次的機會” 《快樂之道》 - LRH

請大家記得要當天還書哦!!(你沒還書的話,就沒有下一次的機會了) - 圖書館館長

圖書館規則如下

  1. 圖書館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早上9:00 - 22:00,週六日9:30-18:00 。
  2. 請在開放時間進行借閱,並在當天內歸還。
  3. 圖書館的書只能借到機構內的任何樓層,不得借到機構以外的任何地方。
  4. 目前圖書館採用電子借閱的方式,請依照指示申請,才能夠借閱書籍。
  5. 灰標的書籍是唯一可以借閱的書籍,紅標只限8樓圖書館內使用不得外借。
  6. 一旦發現任何書籍或演講有任何的損毀、遺失或遭到塗改、偷竊、毀棄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等視行為情節得暫停其閱覽權利,並進品格處理(含照價賠償任何損毀、遺失或遭到塗改、偷竊、毀棄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等之演講或書籍)。在品格處理完成並恢復該演講或書籍之前,暫停任何一切圖書館借閱權利。
  7. 若借閱當中發現早有的損毀、遺失或遭到塗改、偷竊、毀棄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等,請立刻回報圖書館館長,否則視為共犯,同《品格入門》內文處理。
  8. 根據著作權,不得將書籍或演講複印、拍照、攝影、錄音留存或轉載。
  9. 違反任何以上規定優先品格處理,若持續違規者,依據《品格入門》內的品格梯級處理。